法律问答

我在网上被骗了六块钱。我能起诉他吗?

网络诈骗
2023-05-26 18: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网上被骗,是属于一种刑事案件,被害人无法通过到法院起诉的途径来索要钱财。即便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也根本无法获取犯罪嫌疑人的真实信息。所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是唯一可以追回被骗钱财的途径。
    2、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并且其有能力退还被骗的钱财,一般其都愿意退赔的。因为犯罪嫌疑人退赔行为是可以减轻其量刑处罚。
    3、总而言之,在网上被骗一定要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报案的时间越早被骗钱财追回的可能性越大。另外,被害人也一定要相信公安机关以及其他司法机关,勿要轻信其他帮人追款的广告,以免再次上当受骗。
    4、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网上骗了钱追回的方式是:当事人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结束后再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应当提起诉讼的向法院提起公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网上被骗后应当立即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或汇款记录等。有具体对象可选择起诉。各地的标准都不一样,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涉嫌诈骗罪,应当刑事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