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可不可以把债务分摊还一半

婚姻债务
2023-05-26 20: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夫妻不一定可以把债务分摊,一人还一半。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所以双方如果能够就一人偿还一半债务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一人还一半,但这属于夫妻间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外部债权人。反之如果这笔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不可以分摊,除非对方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离婚时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不能将债务分配给一方,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只有属于其个人债务的,才能将该债务分配给其个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一起欠下的债务离婚后的分割方式:由双方均等承担。但如果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共同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