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钱看病怎么办,我该向什么申请?

保险合同
2023-05-26 20: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没钱看病可以找政府。
    1、参保人员可向参保机构申请
    商业保险、相互宝等等,只要是参保了,并且符合条件在参保范围内,都可以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此类细则条款比较多,如果不符合条件,肯定是申请不下来的。
    2、向组织申请
    可以请求组织(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等)帮助,向民政部门申请大病医疗救济(虽然可以解决一笔不小的救济,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关如何申请,申请的标准,之前曾经写过相关的文章,可以去看看。
    3、各类基金会
    针对一些符合条件的患者,是可以申请基金会的救助的,像是0-14周岁的白血病患者,先心病等等,都可以申请。注意,此类救助需要经过基金会,周期性比较长,也就是说钱到手时间比较久。
    4、向公众求助
    也就是大病筹款,大家经常在朋友圈里见到过的水滴筹轻松筹之类的,通过转发朋友圈扩散筹钱,大多数患者在患病无力承担时都会选择这一种方法筹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1、到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中心进行检查鉴定,鉴定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疾病。
    2、患有以上特种病患者,医院收齐资料后统一交社会保险局审查确认。
    3、确认后办理特殊疾病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没钱治病申请求助方法如下:
    1、参保人员可向参保机构申请商业保险,只要是参保了,并且符合条件在参保范围内,都可以申请;
    2、向组织申请可以请求组织帮助,向民政部门申请大病医疗救济;
    3、各类基金会针对一些符合条件的患者,是可以申请基金会的救助的;
    4、也可以向公众求助也就是大病筹款。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民政局大病救助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