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去年12月发生的工伤。今年2月50岁到退休年龄的单位不给保险。如果我的工伤评估是10级,工伤和单位还能给我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3-05-26 21: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遭遇工伤,可以申报工伤保险,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保险金额,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工伤待遇申报表》;
    3、《劳动能力鉴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1、具体赔偿项目需要结合你所在的地区和你的工资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计算。
    2、如工资不超过5000元,正常无法达到你的主张,建议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机构。
  •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均由公司支付:
    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据实支付;
    二、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三、治疗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按正常上班不变;
    四、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护理;
    五、劳动能力鉴定费据实支付;
    六、按本人工资支付7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