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安排不合理的工作,是不是可以不用做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6 21: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向劳动者安排工作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若是不为劳动者安排工作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履行合同义务。若是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公司给劳动者安排与合同不符的工作,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其按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去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及时去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公司安排劳动者待岗属于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劳动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损害劳动的合法权益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