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的年龄名字和以前的身份证不一样,怎么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5-26 22:4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的形式有:
    1、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就是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并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需携带民事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对方居住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结婚证名字与身份证名字不一样想离婚。
    1,需持居民户口簿到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添加一个曾用名,也就是结婚证上所登记的名字。
    2,夫妻持增加曾用名后的居民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及 3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补领结婚证手续。
    3,凭夫妻俩各自身份证,户口本,补领的结婚证,各自单独证件照片,一起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异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首先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为,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登记后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就可以离婚,不符合的会告知理由。
    2.诉讼离婚的办理流程为,一般情况下,到被告所在地(离婚另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然后走诉讼流程,在实践中第一次一般离不了,大多数为调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