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昨天欠了合同,付了一个月的押金半年的房租。现在还没入住,我不想租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5-27 00:2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还没签合同不想租房子,对于已经交纳的押金,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能否退还部分押金。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请求居委会进行调解。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可以与房东协商解决,依照中华人_共和国_事诉讼法属于人_法院受理_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_法院管辖,满足条件的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_共和国_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依照中华人_共和国_事诉讼法属于人_法院受理_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_法院管辖,满足条件的可以起诉。
    《中华人_共和国_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_、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_法院受理_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_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