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保垫付的医药费可以退吗?

社会保险
2023-05-27 07: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的
  • 是的。医保需要参保人员先行垫付费用后再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参保人员医疗结束后,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凭批准书、病历证明、处方和转诊有效证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统筹基金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即可。

    法律依据: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 
    病人使用个人帐户时,可以在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病人应当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 
    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可以实行总额预付制结算。
  • 医院缴费后可以退款。在医院缴纳费用后,如果不进行相关项目的治疗,在办理出院时,出院结账的时候会多退少补的。退费必须收回原收款票据,由执行科室具体执行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在票据背面写明退费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