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期间,租户不愿意搬家,合同中有10%的违约金愿意支付租户不搬家

房屋租赁
2023-05-27 08:3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租客违约不肯搬如何处理房屋内物品
    1、租客违约不肯搬,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房屋内物品,具体如下:
    (1)房东可以请求租户在合理期限内付房租或搬;
    (2)如果租户继续不搬也不交房租的,则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来解决相互之间的纠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二、拖欠房租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房东需要写清楚是欠的房租款,并提供租房合同;
    2、利息可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翻倍计算。租客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迟延支付租金的,房东可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支付;
    3、如果租客拒不支付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

  • 1、如果承租人既不缴纳租金也不愿意搬走,出租人经过催告后仍不愿搬走或支付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经出租人催告后,对方仍不作为的,建议立即向法院提前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租房合同到期了租客不肯搬是违法行为,如在告知期限内未搬离,到法院立案庭起诉,并请求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查封存在房内的货物。租赁合同指的是承租方和租房就租赁场所的租赁达成的合同协议,主要针对商铺的使用权达成一种民事租赁关系。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