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起诉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起诉离婚
2023-05-27 09: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原告应当提交离婚起诉状,并附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3、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起诉离婚需要办的手续:
    1、原告拟定好离婚提交的起诉状;
    2、准备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3、拿着之前准备好的所有离婚材料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办理相关立案的手续;
    4、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
    5、法院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是否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有:
    1、起诉,原告带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材料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庭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3、调解,对当事人双方依法进行调解;
    4、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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