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穆律师。我有一笔贷款,借给我的朋友。当初我答应用两个月还,利息前期按照约定支付。我不再支付利息。每次我问他还利息和本金,我都会以各种理由逃避。现在想起诉这个朋友。如何收取律师费?打官司需要多长时间?

债务追讨
2023-05-27 09:44: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借钱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且超过年利率36%的,超出部分债务人可不支付。如果已经支付了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债权人返还。但是,如果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没有超过36%的,则债务人需偿还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
    1、可以先找到对方协商。
    2、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立案,并向法院提出你的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他偿还借款及利息(利息是从借款日算到起诉日止,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要求他承担本案的诉讼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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