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长期没找到债务人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

债务追讨
2023-05-27 09: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诉讼时效的中止,是债权人在其诉讼失效的最后六个月中因为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法定原因让债权人无法使用权利,诉讼时效暂停计算,当中止的原因结束之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而延长到期债务的办法是使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具有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法定的情形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 债权债务纠纷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起诉时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三年期限没有起诉的视为放弃追诉的权利,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的诉讼时效是二十年,但超过二十年期限的,诉讼权利失效,法律规定延长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