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公司老板偷看我和另一个同事的聊天记录,发给我同事的老师,说她教唆我离开,我举报了。这构成了侵犯隐私和谣言。我该怎么办?

个人隐私
2023-05-27 09: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隐私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采取自救性措施,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或警告,或要求其立即删除等等。
    2、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3、向人民法院起诉。 隐私利益是受法律明确保护的一项人格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隐私权受到侵害公民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具体如下:
    1、停止侵害 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3、赔偿损失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
  • 求职者应向用人单位披露用人单位知情权范围内的信息,且应当如实告知,否则可能构成重大误解,甚至构成欺诈。一旦构成欺诈,劳动者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与职位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属于隐私权所保护的范围,用人单位不强行要求披露,否则就可能构成对劳动者的就业歧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 偷拍员工聊天记录并发布的,属于侵犯其隐私权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私人领域、活动、信息进行相关支配,排除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