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农村户囗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2023-05-27 09: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租房申请流程:
    1、满足申请条件的人提交户籍证明,外来人员要提交居住证;
    2、申请人还要提交收入证明,收入必须符合申请的标准;
    3、申请人要提交自己居住住所的面积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材料。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 农村户口是否可以申请廉租房,应视所在地的具体政策而定。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外地人申请公租房如下:
    1、填报申请表,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
    2、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进行资格审核;
    3、经过终审,符合条件的纳入轮候区。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