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加工厂被债权人锁在主门口,扣押货物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5-27 10: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扣押货物案件属于侵权,报警后要求对方予以返还。如果是经济纠纷,应该上诉到法院。但托运人或者是收货人不按照约定支付运费、保管费时,承运人可以行使留置权。如果付款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是付款条件尚未成就,承运人就不得行使留置权,并且在满足期限的情况下如果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提供了担保,承运人也不得行使留置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 一般扣押货物案件属于侵权,报警后要求对方予以返还。如果是经济纠纷,应该上诉到法院。但托运人或者是收货人不按照约定支付运费、保管费时,承运人可以行使留置权。如果付款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是付款条件尚未成就,承运人就不得行使留置权,并且在满足期限的情况下如果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提供了担保,承运人也不得行使留置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 查封扣押物品的处理方式如下:
    1、 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2、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3、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
    4、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