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想在工厂工作一个星期,但离开工作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如果申请的话,一定要有针对性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7 11: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厂上班一个月,如果是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的辞职通知或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发出通知单位,并不需要老板批准,到期后可以办理好工作交接后走人。如果老板不按规定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提出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按照劳动法,劳动者需要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至于多久办理离职手续,要看公司的具体效率,通常快则2天慢则1个月。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1、劳动者辞工三十天了,如果是书面提出的,则不需要工厂批准,到期后可以完成好工作交接,直接走人。
    2、但如果没有书面提出离职,只是与工厂协商离职事宜的,则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时按约定的时间来离职。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