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捡到一部价值三千多的手机,我主动联系机主了,说需要给感谢费,然后机主又去报警,警察与我联系了,我也给警察说了感谢费这回事,警察默认支持,但是觉得多了,我就把感谢费减少,然后机主一直想让我送过去再给感谢费,我说送过去可以,但是得先给一半,这样我算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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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手机后索要报酬,不一定是违法的。如果捡到手机要报酬,对方如果自愿给付的,那么就不违法。如果捡到手机要报酬,对不愿意给付,行为人又拒不退还的,那么很有可能会涉嫌
侵占罪,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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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