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哥哥可以一起住公租房吗?

房屋买卖
2023-05-27 12: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公租房如果是申请人和直系家属一起住就可以,如果申请人不住,那直系家属不可以住。法律规定,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承租人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者是可以和自己的父母或者子女一起居住的,但是不可以自己不住而让给别人居住。公租房是给贫困家庭的生活保证,并不是归个人所有的,而是属于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申请者若是申请到公租房,和父母、子女居住是不受干涉的。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