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买房,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有用吗?

房屋产权
2023-05-27 12: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房,婚后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首先,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加上对方名字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向对方赠与房产一半所有权的行为。
    换句话说,在自己婚前购买的房产上加上女方名字之后,这套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有权请求分割此套房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也有例外的情况。例如,双方是由于其他特殊的原因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同时双方订立协议约定此套房产仍然只归一方所有,这时候男方就可以凭藉协议,依然独有此套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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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上名字是有用的。对于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后,房产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加名时不注明共有份额时,则该房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双方各占一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婚前买房加上女方名字有用,需要具体分析:
    第一种情况,全款买房:
    若男方在婚前买房的付款方式选择的是全款支付,而且男方出于个人意愿想要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姓名;
    这种行为属于赠与行为,那么房产证便可以署上女方的名字。因为全款买房之后,男方可享有对该房产的支配权,是否署女方姓名可凭自己决定。
    第二种情况,按揭买房:
    若男方在婚前买房的付款方式使用的是按揭贷款,那么无论男方的个人意愿如何,房产证上都不可以署上女方的姓名。
    如果男方执意将女方姓名写到房产证上,那就只能选择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办理房产证姓名变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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