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万七欠债不还起诉谁出诉讼费

债务追讨
2023-05-27 12:31: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1万六的诉讼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诉讼费缴纳办法计算,对于诉讼请求的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案件,诉讼费交纳五十元,一万至十万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点五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 写了欠条不还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费由原告预交。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缴纳相应的案件受理费,不缴纳的,视为原告撤诉。因此,写了欠条不还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费由原告预交。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 借款人写了欠条后不还钱的,起诉费由原告预交。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缴纳相应的案件受理费,而案件审理完毕后,可依法由败诉方来承担该笔案件受理费。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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