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工地一个小包工头,亏了人工工资发不出,公司老板有义务承担工人工资吗?

讨薪
2023-05-27 13: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时的义务有: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其他。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 工资不发作为公司法人需要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应当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人的工资报酬,构成了对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权益的侵犯。这种情形下,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劳动者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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