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给女方家里亲戚的见面礼后不在一起,需要女方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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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分手女方是否需要归还彩礼要看具体情况。原则上不能退回,如果双方没有办理
结婚登记或者登记时间短且没有共同生活,女方应当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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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分手女方需要归还彩礼。但是如果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已经花费的部分不用返还。男方给付彩礼之后,不管哪一方提出分手,男方都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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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的见面礼分手了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给对方的,但如果父母是基于结婚而赠与给一方当事人见面礼,那么在双方分手后,受赠人则应当将退还给赠与人的,因为这可以看成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就是双方登记结婚,那么一旦双方分手,其赠与条件没有成就,所以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见面礼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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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