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电动车正常左转被闯红灯的电动车撞到人和车都有轻微损坏,超过3~四个小时或一个晚上还能报警吗?警察和交警还会受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7 16: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后当事人报警,交警部门应当迅速派警到现场解决,抢救伤员,恢复交通。并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 在道路上撞到人,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 交通事故报警时限没有严格限定,交通事故处理规范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未及时报警的,可以事后报警,交警应当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意味着,无论过去多久,都可以报警处理。
    当然,越早越好,便于交警收集证据。如果时间太久,监控消失,无法找寻有力证据,交警就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