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母亲因工伤停止工作三个月

工伤索赔
2023-05-27 20: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如下:
    1、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尚未作出结论的;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处理处于仲裁或诉讼程序的;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工伤认定不得不中止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
    三、四款规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法律分析:工伤养伤期间是给工资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并且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职工,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法律分析:依照法律规定,这个一般要根据工伤的伤情决定,一般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情况下不超过12个月,但是如果工伤特别严重而且又有医生建议的情况下不超过24个月。所以这个问题主要要根据工伤的伤情与医生的建议来决定时间的长短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