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交了一辆电车的定金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5-27 20: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定金是指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订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在合同法上,“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定金的一方收回。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作为罚则。如果是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交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收回定金。
    如果是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因此,根据合约的履行情况的不同,定金是可以退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对于当事人购买车辆所缴纳的定金,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退还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