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申请人直接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的,登录网上服务系统在“商标后续申请”栏中选择“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确认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到商标受理窗口办理的,应通过网上申请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具体以窗口工作人员的要求为准。
(四)委托商标
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国家
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中国商标网“代理机构”一栏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