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一方隐瞒借款,另一方不还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5-27 20: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隐瞒借钱,如果经另一方事后追认或该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不属于个人债务,而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负有偿还义务;如果另一方不知情且举债一方确用于其个人日常消费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负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关于夫妻之间隐瞒债务的问题,如果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隐瞒背负个人债务的,通常情况下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如果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面欠下了债务,且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借的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则另一方是完全可以拒绝承担偿还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1、夫妻一方隐瞒大额借款的处理方式:若依法认定该借款是用于赌博之类的个人所用,则该债务由其个人偿还。但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的,即是隐瞒的,也属于共同债务,应当一起偿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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