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要是改名字需要哪些资料呢

2023-05-27 21:2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改名需要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二、孩子改名办理的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
    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给孩子取名字是每个家庭都比较重视的一件事,一个好的名字对孩子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如入学升学的需要。但是很多人对孩子的名字并不满意,想要重新为孩子取名,那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如果是给未成年的的孩子改名字的,由孩子的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通过之后,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自己带好户口本和身份证直接去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改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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