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可以作为
证据使用。聊天记录,当事人可以通过截屏然后打印的方式呈现出来,然后递交给法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会有质证的程序,所以不能伪造聊天记录。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一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