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逾期利息主张应从逾期还款之日起算。约定了借款期间利息的,则根据约定计算借款期限的利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约定逾期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
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款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