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移送检察院的案件还能撤回吗136

刑事辩护
2023-05-27 21: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法院有权将刑事案件退回检察院,
    一般来讲,退回检察院的刑事案件有以下几个原因:
    1、多为证据不足被法院要求补证再起诉。
    2、检察院起诉的罪名与提供的证据不能完全支持,需要另加罪名而退回。
    3、在庭审过程中,检察院要求休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三)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四)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
    (五)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
    (七)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法受理。
    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
  • 法律分析:检察院移交法院之后,是不可以撤回的。因为,公诉就是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诉讼双方是检察院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不能控制程序的进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法律分析:不可以撤诉。移送检察院的案件就是公诉案件。公诉就是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诉讼双方是检察院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是不能控制程序的进展。所以,不能撤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