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人住酒店,早上失去知觉,送医院说脑出血,酒店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7 22: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1岁女酒店遇害,如果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伤害,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也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21岁女酒店遇害,如果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酒店有责任,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伤害,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酒店也有责任,也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根据宪法和民法的原则,公民在患病时应该享有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公民应该享有与自己利益相关情况的权利。医院必须确保患者的知情权。医疗行为涉及患者的身体健康及生命,患者对于医生存在着一种浓厚的特殊的人身信任关系,这种信任关系以医生对患者的保护为中心。这种信任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就是对保护说明义务的确认,即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在医疗活动中,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明白自己的病情;明白自己做何种检查项目;明白如何选择医生;明白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和影响自己病情转化应注意的事项等。对上述情形医院必须对患者或者家属如实告知,否则即为侵权。针对这一情况,我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规范,要真正使权利得到保障就必须使其具体化,制定医疗公开的制定,确立公开化的原则,明确知情权的对象,公民行使知情权的程序以及对知情权的限制等。医疗人员对患者的病案记录是客观反映整个诊疗过错的原始资料,其书写应当慎重准确。其次应明确规定侵犯患者知情权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