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贩卖毒品A被抓,派出所抓我的时候从我身上没有收出毒品,但是到我去住的地方收出来73颗,重6.7克,现在我取保候审出来了,请问我拿起诉书的时候是不是就一起收监进去等待开庭了,还有这个事情有没有机会判缓刑和监外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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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了监外执行条件,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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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如下是刑事诉讼的整个流程,供你参考: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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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