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原来是农村户口,农村有耕地,后来全家人的户口都农转非了,我还应不应该有农村的的耕地?

2023-05-28 03:08: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的。
    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是以家庭经营耕种的土地。只有使用耕种权没有继承权。老人单独一个户口。并且下世了户口本上没有其他成员。在这种情况下。土地就被村委会收回了老人的子女及孙女。
    就不能享受土地确权的权利。如果在农村。是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子女和孙女。可以继续经营土地。可以确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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