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婚女儿户口已迁出户口,土地承包权还有吗?

土地纠纷
2023-05-28 05:0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子女结婚户口迁出后土地应该收回集体。
    不过,土地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户口迁入地可以按照当地的规定,申领土地。
    这样就有可能出现,迁出地的土地按规定没退,在迁出地又申领一份土地的情况。
    这种情况一般处理办法是,户口所在地应该总有土地使用权。
    在当地户口已迁出或者没有迁入的,可以有偿使用土地。
  • 户口迁出承包的土地还有效,户口农转非的无效。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拒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