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人担保在信用社贷款,银行一直没联系我说让我承担担保责任,我现在也不知道过没过担保期期间,借款人好像延期过,但银行没找我签字,今天却收到法院传票和执行通知书,传票上的案号是2009xx执字第xx号,案由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传唤事由是到庭交款,应到处所是xx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
执行通知书是xx信用社与xx金融借款合同一案,xx法院对本案做出的(2008)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xx信用社于09年6月15日已向我院申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29条之规定,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我的疑问是银行一直没找我,却突然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说2008年的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我未履行,让我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可我一直就没收到银行或者法院让我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还有债务人与债权人延期没有经过我书面同意,我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2018-08-09 10:1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
  • 如果被告在判决书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的,你可以问问是否履行,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判决书除了有一个15天的生效期之外,一般情况下,判决书还会确定一个被告自动履行债务的其他,判决书主文的表述一般为"......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XX日内......",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应该是15天+XX天。你是否可以在第18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查阅判决书中确定的被告自动履行债务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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