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喝酒开车,忘了车停在哪里,如果我报案会不会追究我酒驾责任

酒驾醉驾
2023-05-28 06:2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责任判定是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及原因来判断的,谁是主要责任人,谁就来担责。在事故责任划分完了之后,还有对于酒驾以及无证驾驶的处罚,这两种行为都是严重的违反了交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驾并且逆行的应当从重处罚。
  • 酒驾被查处理需要机动车驾驶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处罚决定书去车管所处理违章记录,然后在十五日内携带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即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一起喝酒的人出了事情的,同行人对事故造成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饮酒后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如酒驾导致事故的,而一起喝酒的人对该驾驶人进行过强迫性劝酒,或是明知对方喝不得酒却仍然劝酒,对于其酒后驾驶行为也不予以阻止的,则同行者应当承担相应的事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