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8 06: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父母给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还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在一方婚前就已经签订完毕的,而且使用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申请了银行贷款,房屋也是登记在其名下的,则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另外,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同时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该房屋就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不算共同财产,但是加了配偶名字的除外。正常情况下,婚前父母购买的房产是可以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对该房子依法不予分割;除非是婚前父母出资为自己买房,婚后当事人在房本上又加了配偶名字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视为对于配偶的赠与,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