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申请提取吗?

社会保险
2023-05-28 07:3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异地提取,具体如下:
    1、准备原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2、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携带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3、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领取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
    4、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户口不在本市,如果离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相关说明: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
    2、转入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转入地中心会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与转入资金进行核对。
    3、核对一致的,转入地中心通过电话、短信或柜面联系职工确认后,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通知职工入账情况,并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记账保存。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提取公积金的话,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大厅,或购买房屋所在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的柜台,申请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即可。

    1、异地买房的职工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支票。

    2、异地买房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单位提供有关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且将这些材料加盖预留印鉴;工作人员审核申请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职工办理提取公积金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还给职工确认,然后将受理回执中的张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转入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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