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急迟工老板要扣我工资

讨薪
2023-05-28 07: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等方法讨要工资。克扣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所谓辞急工,不是法律上的定义,通常是指立即解除合同或者短时间内解除合同。辞急工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应当扣除多少工资,如果是合法的辞急工,即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例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员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辞急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员工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等方法讨要。克扣工资的,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一定的标准去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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