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之前借出去的钱,算是高利贷,她也还了,现在要求我返还超出36%的利息,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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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取款的凭证,如果有的话提供一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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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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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高利贷要还,只要还该还的部分,如果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当事人还是要偿还。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
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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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