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的聊天记录被第三方复制了,在和我发生冲突。这个聊天记录还能删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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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聊天记录,当事人可以通过截屏然后打印的方式呈现出来,然后递交给法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会有质证的程序,所以不能伪造聊天记录。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一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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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出示的对话录音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以及录音证据的取得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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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