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夜间噪音特别严重,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05-28 11: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夜晚居民区噪音标准是45分贝。较强的噪声对人的生理与心理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环境中,噪声会干扰谈话、思考、休息和睡眠,严重时会损害听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
    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 如果在晚上十二点多有人放音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与其协商,要求其排除危害;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还可以依法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调解不成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当事人也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晚上房间里出现低频嗡嗡声,当事人可以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业主可以与噪声污染方进行沟通劝告,或者请求居委会和物业介入调解,沟通无果、调解无效的可以采取报警处理的方法,由公安机关对噪声污染方处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