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在外地上幼儿园,现在需要回老家上幼儿园,学籍是否需要迁回老家?

2023-05-28 13: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具体要向当地的教育部门反应。 从原幼儿园迁出 然后现在的幼儿园迁入 不管私立还是公办现在都是统一的幼儿园管理系统 都有学籍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 法律分析:可以。
    1、在孩子现在的学校(外地学校)领取学生转学申请表,填写好后,盖章,盖孩子所在学校的章,管理学校的中心校章,然后到县教育局盖章,到市教育局盖章,还要到转回原籍的学校,就是孩子要转回来之后在的学校盖章,原籍中心校章,县教育局章,市教育局章,所有这些手续完成后,给原先所在的学校,县,市各留一份,自己原籍的学校,县,市也各留一份。
    2、手续完成后,就等着学校的学籍管理员进行网上学籍审核了,审核通过后,就完成了学籍的转学手续,孩子就可以回到原籍上学了。
    3、因为学籍是全国联网的,所以不能撤销,也不能重建,只能办理转学手续,外地回原籍手续要多一些,要是本县区内的转学,只要网上审核就可以,不需要纸质版的手续。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区、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 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接收的,出具《同意转入证明信》。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同意转入证明信》到转出学校换取学生档案,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同意转入证明信》由转出学校存入义务教育档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迁入本校学区内居住或其监护人在当地有固定工作且工作一年以上的转学学生必须接收。
    如果接收学校确有困难,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安排入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