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到了退休年龄,我的档案年龄比身份年龄小一两岁,有什么办法可以改正?

2023-05-28 13: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办理退休以档案最先记载为准。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使用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如果在没有办理退休之前发现个人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其实是可以申请变更的。因为每年各单位都要对人事档案进行核查,核查有问题的,本人可以申请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并召开党委会进行认定,经党委会核查认定的,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对办理退休的影响
    对于办理退休时需要个人人事档案的人员,其实档案的作用主要是核查视同缴费年限,但是当档案中任何一份材料所标识的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就需要对退休年龄进行核定,如果档案年龄小于身份证年龄时,退休时只能按照档案年龄来办理退休,不管当初更改年龄的动机是什么,按照不能重复得利的原则,既然原始档案的年龄已经得利,所以退休时就不再得利,有的可能要面临推迟几年办理退休,而有的人可能要面临提早退休。
    我们都知道办理退休需要档案的人员,大都属于公职人员,对他们来说,涉及到提干、职务晋升等问题,每一样都与档案密切相关。

  • 一、退休档案年龄的认定是以档案为准还是以身份证为准
    1、对退休档案年龄的认定是,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
    2、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3、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职工退休的待遇一般有哪些
    二、职工退休的待遇一般有哪些
    1、退休只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
    1、退休只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
    1、退休只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
    2、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础是社会平均工资,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人”为例,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
  • 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
    1 、办理条件: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 受理:  
    (1)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者更改的; 
     
    (2)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依据法律依据:《出 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要求更改的;  
    (3)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4)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5)申报户口登记时对出生日期已签字确认的; 
     
    (6)已更正出生日期的; 
     
    (7)变更姓名未满三年的。  
    2 、办理手续: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③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
    ④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
    凡无法提交原始户籍资料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情况公安机关 要认真调查核实。对依据原始户籍资料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在提交的原始户籍资料复印件上需注明出处、审核人、日期,并加盖所属派 出所户口专用章。
    199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 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需提交在派出所申报户口的原始材料。对确系户口登记差错且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 ,要持慎重态度,需提交所属派出所出具的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证明、其母亲在医院住院分娩记录、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表、独生子女 证、学籍登记表、毕业证书、最先记载出生日期的人事档案资料、持有的老户口簿或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责任区民警调查报 告等证明材料,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相互印证,出生日期有涂改的原始户籍资料、单一的证明材料和新近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得 作为变更出生日期的依据。 
     
    3.办理程序:
    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后,经派出所 、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