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工作环境差,得了肺癌,如何要求公司赔偿和班级病退

工伤索赔
2023-05-28 14:0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有下列疾病的,可以申请办理病退手续:符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1至4级者;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其他。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员工得了癌症,《劳动法》的处理办法是如果该员工还在医疗期内的,单位不能以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等方式来与员工解约;如果医疗期满,员工不适应原工作或者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且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辞退员工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若因劳动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过错行为,不可要求给予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