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伤残鉴定标准?

工伤索赔
2023-05-28 14: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残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1、一级伤残,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3、三级伤残,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4、四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6、六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7、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8、八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9、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伤残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3、停工留薪期工资;
    4、次性伤残补助金;
    5、伤残津贴;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伤残鉴定程序为: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伤残鉴定需要以下程序:
    1、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3、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4、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