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该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8 15: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规定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如果没有说明只赠与一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没有明确约定房产的归属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并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如果是父母以自己名义购买子女的婚房,那么该套房屋的所有权是归购房的父母。一方父母如果以子女的名义买房,如果要赠与夫妻双方,表示该套房产赠与给自己的子女及其配偶。
    如果只是将房产赠与自己的子女,则是自己子女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