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侮辱我,我能做什么,能起诉他吗?

名誉毁谤
2023-05-28 15: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他人侮辱自己可以去起诉,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 被他人侮辱辱骂我的,能起诉,但不是犯罪行为,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一般辱骂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侮辱骂你能起诉,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然后携带起诉状、身份证、证据材料等向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即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向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