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妈买的房子全款过户给儿子,儿子结婚后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8 18: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之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如果说明了是赠与个人的,那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就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赠与双方的,不管房产上写了谁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结婚前的房子是一方全款购买的,又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并且办理了产权登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在我国夫妻双方婚后购买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该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并且约定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的,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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